關于對縣水利局局長楊孝軍同志履職情況的評議意見
平利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對縣水利局局長楊孝軍同志履職情況的評議意見
2022年10月26日縣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聽取了縣水利局局長楊孝軍同志的《履職報告》和人大常委會評議視察組的《視察報告》,并進行了評議和民主測評,測評滿意率為100%,測評結果為滿意。
會議認為,楊孝軍同志能夠遵憲守法、依法行政、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執行縣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善于研究,思路清晰;勤勉務實,以干克難;善于協調,爭取各方支持;身先士卒,深入一線,扎實履行崗位職責,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會議指出,楊孝軍同志履職還存在以下薄弱環節:一是水利項目爭取工作還有差距;二是水利設施管理還不夠到位;三是執法監管水平有待提高。
會議提出以下建議:
1、積極爭取水利項目。持續跟進爭取國家水美鄉村試點縣項目和城鄉供水一體化等重大項目,確保項目落地。立足平利水資源優勢,超前謀化一批水利項目。及時了解中省市水利新政策、新動態,積極聯系上級主管部門,不斷加大力度爭取水利項目和資金,讓更多水利項目列入省市重點建設資金盤子,逐步形成水利項目建設一批、儲備一批、報批一批的良性循環。
2、加快水利項目建設。緊盯當年建設項目,對標對表“六張清單”,細化責任,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優化資源配置,加快資金落實,確保在建的7個水利項目安全有序扎實推進,如期實現年初計劃。加強水利項目工程建設監管,確保發揮作用。用高質量水利項目維護好水生態環境,用水利事業發展助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
3、完善水利設施長效管護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設施長效管護機制,落實管理主體,加強部門及鎮村聯動監管,讓水利設施持續發揮作用。嚴格執行水利工程管護標準,確保水設施管護到位、正常運行。多渠道籌集管護資金,強化資金保障。嚴格管護經費使用,發揮資金最大效益。建立問題設施臺賬,整改銷號,進一步提高管護質量。
4、加大水政執法力度。廣泛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水利法律法規,大力營造學水法、用水法、守水法的濃厚氛圍。堅持依法落實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資源取、供、用、耗、排等各環節管理,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效能。落實上級小水電治理要求,推進水生態環境恢復改善。持續深化河湖長制,確保“四長治河”機制有效落實。發揮牽頭作用,協調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常態化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牢牢守住水安全底線。加強水政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執法力量,加強培訓指導,強化水政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