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縣人民檢察院2021年工作報告
平利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21年5月11日在平利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
平利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陳 猛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平利縣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縣政協各位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寶貴意見。
2020年檢察工作回顧
2020年,平利縣檢察院在縣委和市檢察院的堅強領導下,在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縣政府、縣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下,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以實干服務全局,于變局中開新局,檢察工作實現三個歷史性突破:首次被評為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首次在全國檢察系統會交流經驗、首次實現全市檢察目標責任考核“五連冠”。
一、堅定政治自覺,在同頻共振中“顧大局”
決戰脫貧完勝。扎實做好大貴鎮廣興寨村脫貧攻堅幫扶工作,持續加大人財物投入力度和入戶走訪頻次,全年投入直接幫扶資金50余萬元,辦實事好事60多件,做到了幫扶責任不松、幫扶節奏不變、幫扶力度不減。發揮檢察職能服務脫貧攻堅,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發放救助金9.1萬元,彰顯司法關懷。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再次位居全縣“優秀”等次,獲評“脫貧攻堅先進單位”稱號。
護航復工復產。主動服務縣城第四小學建設等重點工作,妥善辦理涉及240余人、涉案金額2400余萬的羅某某、張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廖某某等11人涉案金額過億元的虛開增值稅發票案等案件,著力護航金融安全。通過公益訴訟,督促收回國有土地出讓金1022余萬元,人防易地建設費597余萬元。在縣工商聯設立檢察官聯絡站,堅持辦案保護企業、監督不忘發展。某企業主因疫情影響生意不景氣,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后主動認罪并支付工人工資,作出不起訴決定,體現檢察溫情。
助力抗擊疫情。在依法戰疫中詮釋檢察精神、強化檢察擔當,組織干警捐款捐物,參與一線聯防聯控。堅持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兩不誤”,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控告申訴、律師接待等“非接觸”服務方式,建立涉疫案件綠色通道,依法維護醫護人員、民警等“逆行者”合法權益,嚴懲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口罩詐騙等涉疫情犯罪,為平利實現疫情“零確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堅定法治自覺,在維護穩定中“擔使命”
重拳掃黑除惡出戰果。堅守“不拔高、不湊數”的底線,依法嚴懲黑惡犯罪。三年來共批準逮捕21人,提起公訴 21人,證據不足不起訴1人。聚焦“六清”部署,辦理了“假記者”“套路貸”等一批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黑惡案件,實現檢察環節黑惡案件全部辦結,獲評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辦案先進單位。
嚴打刑事犯罪保穩定。全年受理移送審查批準逮捕案件46件75人,經審查批準逮捕38件59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111件147人,經審查提起公訴103件137人,有罪判決率達100%。依法對王某、劉某某涉嫌故意殺人案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堅決處置非法信訪,對3名無理纏訪鬧訪被告人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獲法院有罪判決,彰顯法律威嚴。
減少社會對抗促和諧。秉持刑法謙抑性理念,全年共依法決定不批捕7件15人,不起訴14件22人,促使6名案件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消除了對立情緒。堅持“簡案快辦、繁案精辦”,認罪認罰適用率達到92.87%,平均辦案用時縮短8天,有力鈍化社會矛盾,讓正義不遲到。辦案兼顧天理國法人情,張某因妻子分娩陣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