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平利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監督脫貧攻堅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
來源:本站 | 作者:管理員 | 發布時間:2017-07-06 | 點擊:[ 36811 ]
平利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監督脫貧攻堅工作暫行辦法
(2017年6月29日平利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脫貧攻堅工作的監督,推動脫貧攻堅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確保我縣農村貧困人口按期脫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陜西省實施<監督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縣人大常委會)依法對下列脫貧攻堅工作進行監督:
(一)中央和省市縣扶貧開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情況;
(三)精準識別、精準退出、精準入住、精準幫扶情況;
(四)“八個一批”精準扶貧政策落實情況;
(五)相關部門精準扶貧重點建設項目推進落實情況;
(六)脫貧攻堅資金安排、統籌、整合、使用和管理情況;
(七)脫貧攻堅信訪問題的處理與化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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